女主穿着睡衣在晚上跑去便利店买CD Player的电池,一路听着哼着回来,背景是晚上的街道,稀朗的人群,她穿着睡衣,脚上是动物头的棉拖,她脸上挂着微笑,就这样独自走回去。
曾经,有人跟我说,如果以后你来这里,记得千万,千万,不要晚上独自出门。
男主的上嘴唇很薄,唱的时候用尽力气,嘴形显得很奇怪。
曾经,有人也是这样用好听的嗓音顺口说很多fxxk off,也是会把my说成mee,“?”说成Aye,讲话的时候会眯眼睛,脖颈的白色皮肤下面的筋是突兀的青色。
一起乘摩托去看海,女主想跃跃欲试着开一下摩托,男主死活也是不松口同意。
曾经,有人也是这样毫无余地毫不让步的一连串说着No,在很细微很小的事上。
在相遇快走到尽头的时候,他们在音棚的一个房间内独处。照明不足,只是两个人这样坐着,女主一首写给丈夫的歌唱到哽咽。
曾经,有人也是这样抚着背来安慰,用气声持续的笑,错肩耳边的长叹也是这样深和无奈。
录音录到瓶颈,大家驱车去海边,一路上有初生的阳光照进,男主并没有说很多或很多,他只是在看着窗外时而微笑着,女主目不转睛的看着他。
在广东这个异常寒冷的冬天,把once看了三遍。
它容易让人忘记时间和寒冷。
终于在看了第三遍的时候,写下此文。
他是一个无业游民,白天在父亲的店里帮忙,晚上背着吉他就到市中心弹弹琴,唱唱歌。赚小小的外快。偶尔想起那个远方的至爱。
生活没有重心。
她是一个带着2岁大的女儿和年迈的母亲,离开丈夫来到爱尔兰的女子。
为了生存,她干各种各样的活。
每天都会去那家琴行弹上一小时的钢琴。
他和她相遇在夜晚的一条小街上。
他在自弹自唱。她却肆无忌惮地进入他的生活。
几度被问得尴尬无言,他觉得她无礼。
她拖着吸尘器在身后,跟着他穿越大街小巷,来到琴行,
他们合作了第一支演奏曲。
然后在他感觉被寂寞和懦弱吞噬的时候,请求她陪他过一夜。
她回应:fuck this!
到最后,他们在那个乌托邦般的录音室完成了专辑录制,
累得不可开交却异常满足。
他说,你来我家吧,聊下坐下干什么都好。
她说,其实干那事也没什么不好。
他很高兴地在家等她到晚上,却没见人。
然后他去伦敦了,送了台钢琴给她。
她和丈夫,女儿,母亲一起生活。还有他送的钢琴。
我觉得评价完全是私人性的,四星或者五星还是二星都不应该是电影的绝对坐标,而是一种参考,豆瓣给了我们这种私人性话语的机会。
我有时害怕在写感想的时候去看其他的评论,那样觉得干扰多多,有时甚至左右了我的想法,而我觉得看的那是的想法却往往最纯粹。
这片子的呼声很高,是我看的原因之一,确实艺术性来说很一般吧,可是电影进入我的生活,像溪水般轻轻流入,艺术性有时并不是电影对我的本质了。正如导演说的,他一直希望拍一部非传统音乐片,用大量的歌曲去讲述一个简单的爱情故事。
这个爱情故事真的简单,单纯,而且结局美丽,因为在一起了又怎样,永恒或者美丽并不需要像《云中漫步》《西雅图未眠夜》那样的片子来诠释了,没有上床的爱情让我觉得更适合我现在的口味,永远是淡淡的,就如她说的,我知道我们会亲密,而且会感觉很好,可是她并没有让亲密发生,却留下了意犹未尽的美。
我想这并不是在讲述爱情,而是在讲述梦想,音乐的梦想,有些人能够泪流满面,有些人会小小的触动,有些人觉得豆瓣的评价过高了。
我想做的
现代爱情太易摧毁,或许是因为我们寻找同好的方式越来越容易,自然对于身边人就越来越不懂得珍惜。在没有豆瓣和Facebook的上一代,若是觅得一知己,应该是特别令人开心的事吧。电影《Once》,男女主角的情感始终处于知己和伴侣这样的模糊界限,故事在一首又一首醉人的歌曲中徐徐展开。这段情感没有LV、GUCCI或PRADA,却有着在这世上我遇到过最为神奇最伟大的礼物!
在发售的DVD封面里,无数影评人都把它称为音乐电影。我不知道这是因为电影多少因为“奥斯卡最佳原创歌曲”为人熟知还是因为电影中音乐占了大部分篇章的原因,但我觉得这部电影远远超出一部音乐电影的范畴。或者这部电影从一开始发行企宣就已经将之定义为“音乐电影”,我却依旧愿意自作多情将之定义为情节上佳的剧情片。若我们因为《The Devil Wears Prada》出现了太多名牌就将它定义为品牌电影,估计David Frankel也会难过吧?
这部电影里凸显音乐在里面的重要性,也是因为音乐原本就是令男女主角走在一起的东西。我一直觉得中国的社会缺少一点人情味,也许是因为人们都抛弃了艺术和思想上的造诣
【曾经】口碑经典!《ONCE》片段拉片作业-----很业余的专业角度评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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